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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  编辑:  点击:

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学院(部)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学院(部)提出,由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6周。

4. 2016年6月30日前将《2015-2016-2各学院(部)下沙补贴及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结算汇总单》打印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