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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经济社会领域各项综合改革现状跟踪与突破深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2  编辑: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开展“浙江经济社会领域各项综合改革现状跟踪与突破深化研究”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确定的重大研究项目。此研究项目涉及我省多个领域综合改革试点,既要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概括、提炼推广;又要对实践中遇到的障碍、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晋献对策,为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理论引领、学理支撑和决策参考。为此,决定设立“浙江经济社会领域各项综合改革现状跟踪与突破深化研究”为2015年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并进行公开招标。

一、选题方向

1、嘉兴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

2、富阳市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试点;

3、嘉兴市、舟山市等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4、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5、绍兴市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改革试点;

6、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试点;

7、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

8、开化县和淳安县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试点;

9、宁波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试点;

10、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

11、新昌科技体制改革试点;

12、上虞区上市企业引领经济发展示范区试点。

二、申报时间和成果形式

课题申报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止。课题完成时间要求:凡预立项项目须在7月30日前递交课题成果要报(5000字左右);10底完成总报告,经专家审定后为正式立项课题。成果形式一律为供领导决策参阅的研究报告。

三、其他事项

请申报者按要求填好《课题申报表》(一式五份),并在指定期限内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包括申报表电子文档)。申报人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可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申报表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专项课题的立项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研究方向者,可以申报本专项课题。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对策类专项课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