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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23  编辑:  点击:

根据《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2014参考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思政部研究生工作实际,经思政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民主讨论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权重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考虑 “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的表现,各项目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             计量单位:%

考核项目

奖学金类别

学习成绩

W1

科研能力

W2

综合素质

W3

普通奖学金

50

40

10

国家奖学金

40

50

10

总分S= W1×S1+ W2×S2+ W3×S3

普通奖学金以该年度数据为评审依据,国家奖学金以进校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为依据,但后者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使用。

 

二、计分方法

(一)学习成绩(S1,满分100)

学习成绩得分S1 = 平均课程成绩得分×100%

非百分制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参与计算。具体转换公式为:优95分,良85分,中80分,及格70分。

 

(二)科研能力(S2,满分100)

科研能力综合考虑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两个方面,具体计分公式如下:

科研能力得分S2= 科研成果类得分×60%+科研项目类得分×40%。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100分)

国家级

项目

不区分级别

100分/项

教育部

项目

重大招标

100分/项

其它级别

50分/项

省部级

项目

重大招标

80分/项

其它级别

40分/项

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30分/项

厅级

项目

重点以上

20分/项

其它级别

15分/项

校级

项目

重点

10分/项

一般

5分/项

课题得分分立项和结项两部分,各占50%(限前三名作者),第一作者计70%,第二作者计20%,第三作者计10%。

(100分)

 

 

 

学术

论文类

一级A或SSCI、SCI、A&HCI(不分区)

80分/篇

一级B或EI

40分/篇

二级A

20分/篇

二级B、SSCI、SCI、A&HCI收录的会议论文

15分/篇

在国内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5分/篇(限2篇)

参加学校学术类竞赛,《研途》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分/篇

参加思政部学术活动

1分/篇

研究报告类

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采纳

40分/项

厅级领导批示采纳

20分/项

厅级以下领导及政府批示采纳

10分/项

成果获奖及学术竞赛类

国家级奖

100分/项

教育部人文社科奖

80分/项

其它省部级奖

60分/项

厅级奖

30分/项

国家一级学会奖

20分/项

省级学会奖

10分/项

国家级研究生学术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各计60分、40分、20分,优秀或入围奖为10分

省部级研究生学术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各计40分、20分、10分,优秀奖或入围奖为5分

校级研究生学术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各计20分、10分、5分,优秀奖或入围奖为3分

参加思政部学术活动一、二、三等奖

各计4分、3分、2分

学术

著作类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40分/部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

3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

2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

1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

5分/部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5万字以上

10分/部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

5分/部

学术

会议论文类

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20分/篇

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15分/篇

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10分/篇

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5分/篇

 

①成果署名单位必须为十大赌博老品牌网站,并能够提供刊物或证书原件以作校验。

②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类别刊物上发表,或同一项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得分不累计,取最高者。

③与导师共同署名合作发表的成果,研究生署名第一作者的工作量计70%,研究生署名第二作者的工作量计30%。

④所有学术成果的级别、类别认定均以公司科研处认定的标准为据。

⑤参加编写或翻译学术著作的字数以前言中说明为依据。其中,2万字以下的不予加分。

 

(三)综合素质(S3,满分100)

综合素质考虑“考勤纪律”、“荣誉奖励“、“员工工作”三个方面,具体计分公式如下:

综合素质得分S3= 考勤纪律分×40% + 荣誉奖励得分×30%+员工工作得分×30%

1.考勤纪律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考勤纪律包括课堂出勤和学校、思政部明确要求参加的学术讲座和其他学术活动、研究生全体大会等。缺旷一次扣4分,事假一次扣2分,二者均按实际课时和活动次数计算。

2.荣誉奖励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荣誉奖励

(100分)

国家级

一等奖

100分

二等奖

60分

三等奖

30分

省部级

一等奖

60分

二等奖

30分

三等奖

15分

厅级

校级

一等奖

20分

二等奖

10分

三等奖

5分

注:(1)荣誉奖励仅限各类非学术竞赛类或非科研成果类获奖;参加体育类比赛获得名次的按照校级一、二、三等奖计分,第四名及以后名次不计获奖分,仅计参与分。

(2)各级各类个人荣誉,如“全国优秀老员工”、“浙江省十佳老员工”等,按同类别一等奖计分;省级三好员工计15分,校三好员工计10分,校优秀干部、社会实践优秀奖各计5分。

(3)活动获奖者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3.员工工作计分(满分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员工工作

(100分)

校研究生会成员;思政部研究生分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思政部党支部、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各班班长

30分

思政部研究生分会其他干事

5分

参加学校非学术类竞赛,如球类比赛、田径赛等

每次1分

 

三、新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评定条件: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奖励条件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第一志愿报考公司,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

二等奖

10000

第一志愿报考公司的考生。

三等奖

8000

其它调剂至公司的考生。

 

四、评审组织与程序

思政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思政部主要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主任、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各学位点负责人、各专业员工代表、专业任课教师组成。其中,思政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主任担任副组长,员工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荐(各班2人),任课教师为非导师或者本年度未指导研究生的任课教师(各专业1人)。研究生辅导员、各专业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材料审查、计分等具体工作,其工作接受评审委员会领导。单项奖经分管主任、分管书记、辅导员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协商提名,会议讨论或民主表决。

 

五、生效时间与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思政部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有关文件设置有一票否决条件的,根据学校规定执行,本办法未规定事项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思政部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