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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编辑: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东方学院,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5年在杭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22号)的通知要求,做好公司教职工体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11月4日-11月28(上午)

 二、体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根据年初在全校展开的关于增设体检单位摸底调查结果,选择下沙东方医院参检的教职工比例较小,学校综合考虑,今年体检单位仍定在浙二医院。

 三、体检对象:2015年1月1日前入职人员(今年入职人员入职时已做过入职体检,不再参加本次体检),退休教职工。

 四、相关工作安排:

  1.在职教职工通过网络平台自愿报名

 (1)每天报名限额。

  今年学校向医院争取到了更多的体检天数,但由于医院受体检医生和设备的限制,排定给公司每天各层次体检名额略有差异,请各位老师根据个人情况及时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先报先得的原则。

 (2)网络报名时间。

  因考虑到全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方便教师先行确定体检时间,全职教师的体检报名时间为9月21日-925日下午4:00,其他人员报名时间为9月23日--925日下午4:00。

 (3)网络报名流程如下:

     建议使用IE浏览器8的版本。

  ①教职工用职工工号进入校园信息门户网

  ②点击左侧页面中间位置“业务系统”中的“人事系统”;

  ③点击左边功能菜单里的“体检报名”模块下拉菜单里的“我要报 名”;

  ④点击“新建”按钮;

  ⑤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由于关系到体检的准确性和养老保险基础信息采集的需要,为方便以后工作,在报名表已显示的信息请仔细核对如有出入,请在备注栏里填写简短说明;显示空白的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⑥选择体检时间

  ⑦点击“提交”按钮。

  若在报名期限内,需要调整体检时间,可点击“我要报名”,选中要修改的报名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删除已报名信息后,再点击“新建”按钮,进行重新报名(流程同上)。

  各部门人事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体检报名”模块下拉菜单里的“本部门已递交名单”,查看本部门人员报名情况。

  2.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底到人事处(行政楼304)领取体检表,并按时发放给教职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教职工确定体检时间后,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排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体检日期在个人体检表左上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换体检时间,须符合:厅局级、高级职称干部45岁以上、同性别进行调换;厅局级、高级职称干部45岁以下同性别进行调换;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同性别调换。调换申请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报人事处审核,经我处和医院协商同意后,方可按照调换时间参加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已有身孕女教职工,禁忌检查妇科和放射性体检项目,体检时须和体检医生说明已有身孕,否则后果自负。教职工参加体检须本人体检,不得让人代己体检,否则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如不准备参加今年体检的教职工,不需要报名。报名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则必须按时体检,不然会影响学校整体的参检率。

  3.请仔细核对和完善教职工的基本信息关系到体检的准确性和养老保险基础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本次体检工作。

  若有疑问,可联系我们。

  本部在职教职工可联系本部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联系电话87557384,下沙校区行政楼304室

  东方在职教职工可联系东方人事部门,联系人:林埜垚,联系电话87571143,东方学院校区行政楼A407室。

  退休职工请联系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周红光,联系电话88922727,文华校区文华楼202室。

人事处

20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