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7  编辑:  点击:

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于20151213日前完成本学院(部)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学院(部)提出,由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6周。

4.20151230日前将《2015-2016-1各学院(部)下沙补贴及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结算汇总单》打印交教务处。

5. 20151214日前完成2015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将《2015年年终教学科研工作量结算统计表(本科教学)》打印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