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2016-2017年度省级小额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浙财采监〔2016〕2号)精神,2016-2017年度学校使用“纳入国库支付管理”资金的小额印刷服务项目继续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及名单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印刷服务的内容:
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的印刷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下),均应在本通知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1)年度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各单位、各部门可自行择优选择;
(2)年度采购预算20万元(含)以上,报资产管理处竞价选择;
印刷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类:杂志(带彩插)、书籍(含文件汇编、年鉴等)类;
二类:信封、信笺类;
二、本轮定点有效期:本通知公布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校内定点供应商名单及其折扣报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类别 |
折扣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杭州恒力通印务有限公司 |
一类、二类 |
85% |
张红林 |
13588442169 |
2 |
杭州余杭人民印刷有限公司 |
一类 |
92% |
王建平 |
13957101175 |
3 |
杭州供销印刷有限公司 |
一类、二类 |
96% |
俞跃庭 |
13605802656 |
4 |
浙江新中商务印刷有限公司 |
一类、二类 |
96% |
唐美珍 |
13806507623 |
5 |
杭州嘉业印务有限公司 |
一类、二类 |
98% |
陈中儒 |
13346162121 |
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基准报价按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报价为准(详见附件),上述折扣为定点供应商承诺的基础折扣,实际印刷中,可与定点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协商更优惠的折扣率。
四、执行流程
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选择定点供应商→部门签订定点印刷采购合同→送印、验收合格填写结算单→资产处凭结算单填报确认书→部门凭确认书、合同、结算单、发票到计财处结算。
五、其他
1、各单位、各部门不得向非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采购,不得以高于折扣价采购,否则,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86735918。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